各二级学院: 为扎实推进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做好数据统计、资料归档与学生服务保障,前期已将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电子证书分发至各二级学院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,自即日起,严禁任何院部及个人擅自向校外人员提供学生证书信息、电子证书材料,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。凡私自对外传输、使用、散布证书及相关信息的,一经查实,将按规定报送学院纪委,依规依纪严肃追责。 请各二级学院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要求,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全体相关班主任。 特此通知。 继续教育学院 2026.9.11
下一条: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的通知